第二次踏上紐約,是在同年的10月份。因為一些當時自以為是的理由,故不得其他人的建議,整理好在台灣的大小事務,換了個大了點的皮箱,又再度前往紐約了。
不同於5月份是帶著度假的心情出發,10月份的再出發是要學習在紐約過日子。相同的是,我依然兩袖清風,沒有可以供我揮霍的基金。於是,為了生活費,透過友人的介紹,決定在一家台灣式的Café幫忙。
所謂台灣式café也就是同時有販賣咖啡,還有當時正熱門的珍珠奶茶和一些台灣小點的小店。
店,很小,加上廚房、吧台,只容得下大約6、7張小正方桌子。
不過店裡的生意倒是不錯,當時正在流行珍珠奶茶,很多老外都迷上的這種美味,常常有些熟客每週都會來光顧。像是每週六下午拎著吉他來的金髮帥哥,每週都在上吉他課前先來杯花生奶茶配上一份燒賣;或是像日本型男,偶而會來和老闆娘聊天,我也衝著自己會兩句日文有時候也一起聊天;或是可愛情侶檔,某次他們發現我記得他們喜歡吃喝什麼的時候,竟然比我還興奮。
小店位在東村,那是一個很有趣的地方。各式各樣的風格、人文、藝術都在這裡產生交集。走在路上,會有很前衛的刺青鋪子、搖滾龐克的服飾店、各種音樂都有的唱片行,或是各國料理,也經常會看到奇裝異服的年輕人,大家都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樣子,因此我也被這樣的氣氛深深感染,某些時候我也把那些不敢在台灣穿的風格一股腦的在這裡發揚光大,像是大紅色燈芯絨的褲子,或是穿著網襪搭7分褲,再加上花紋毛皮大衣…,是不是很混搭啊!! 即便如此,也不會有人多看你一眼,畢竟我身上還沒有都是洞洞或刺青吧!
以經不瘦了還敢穿大紅色,這可是我在紐約的一大突破。旁邊的是隔壁開服飾店的老闆,
別小看他,他的服飾可都是自己設計,自己製作的獨一無二款式。我曾經看上一件很個性
的紅色格紋裙,但是要價將近200元美金喔!!
既然有東村,就會有西村。一般來說,東村和西村是指格林威治區,以百老匯為界,分成東西兩塊。而西村的一大特色就是:同治文化。這裡有許多同志商品、同志咖啡廳、同志書店,許多的展示櫥窗中都可以看到彩虹旗、或是各式標語。而其中最著名的應該就是在1969年在Stonewall酒吧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,當然,我也在那裡留下的寫真紀錄。有人說,東村+西村,才是整個紐約文化的象徵,或許是因為這裡展現的是一種包容、一種自我肯定的態度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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